南方日報訊 (記者/趙琦玉 通訊員/範貞)“本次庭審焦點是服刑人員是否確有悔改或立功表現,請各方圍繞焦點發表意見”、“服刑人員張軍,你現在對當初犯罪有什麼認識”……近日,廣東省高院在廣州番禺監獄開展“減刑案件審理示範庭”活動,旁聽席上坐著的是廣州鐵路運輸法院的法官代表。而庭審將被製成教學錄像,供更多廣東法院法官觀摩。據悉,接下來廣東省高院將要求全省減刑、假釋案件審理全程錄音錄像並留檔保存;庭審後,減刑、假釋的結果還將集中進行公示,裁判文書也會全部上網。
  據統計,今年至今,全省法院共受理減刑、假釋案件超過6萬件。在“案多人少”的形勢下,如何確保此類案件審理的公開、公正、公平?庭審被視為核心環節。
  廣東省高院審判監督二庭副庭長江洪濤介紹,因案多人少等諸多原因,長期以來,法院對減刑、假釋案件的審理主要是對刑罰執行機關提交的罪犯考核材料進行審查。執行機關是“計分員”、法院是“統計員”,多停留在形式審查層面,對罪犯是否具有悔改表現,考核材料的真實性等實質性審理不夠。
  今年5月15日,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聯合頒佈《關於審理減刑假釋案件實施細則》中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的規定》進行了細化。細則規定,案件開庭審理前一律在罪犯服刑的公共區域和廣東法院網進行公示,並受理相關異議及投訴。
  因犯販毒、非法買賣槍支、彈葯罪的張軍於2008年被判處死緩,死緩考驗期內沒有故意犯罪被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經過2年8個多月的再次考核,監獄獄政部門建議減至有期徒刑19年6個月,並當庭出示張軍獲得48次嘉獎、表現良好的證據,證明其已經達到“確有悔改”表現的減刑條件。
  記者在庭審現場看到,檢察員針對這些證據對張軍獎懲情況多次發問。審判長還傳喚管教民警和同監區兩名服刑人員出庭作證,以查明他在獄中服刑的真實表現。法庭對張軍主觀上能否悔罪,獲得嘉獎和扣去2分的具體原因進行了詳細調查。庭審時間持續了近一個小時,通過系列舉證、質證,旁聽者對罪犯的改造表現一目瞭然。不少旁聽者告訴記者,減刑假釋庭審的“難度繫數”,不亞於一個普通刑事案件的開庭審理。
  江洪濤介紹,為了讓減刑、假釋案件的庭審“曬足”陽光,9月29日,省高院將邀請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庭審。今後,將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聽審,聽取意見建議。省高院還將繼續協調監獄建設數字法庭,並要求對此類案件全程錄音錄像並留檔保存;庭審後,對減刑、假釋的結果集中進行公示,裁判文書全部上網。  (原標題:粵規範“高牆”內案件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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